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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份我省部分媒体发布的典型涉嫌严重违法广告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6日 来源: 点击:次]

  一、菏泽新闻频道发布的“蛤蚧党参膏”药品广告内容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夸大或者恶意隐瞒宣传,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患者。

  二、《山东商报》发布的“玛咖片”普通食品广告出现医疗用语或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误导消费者。

  三、《烟台广播电视报》发布的“富硒咀嚼片”保健食品广告内容未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为准,任意扩大范围,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误导消费者。

  四、山东居家购物频道发布的“可贝尔黑珍珠焕采眼贴膜青春组”化妆品广告对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内容,有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内容,误导消费者。

  五、临沂新闻综合频道发布的“瑞丽整形美容医院”医疗服务广告内容超出法律规定的项目,未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或《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情形,误导消费者。

  六、济宁综合广播(FM101.8)发布的“一带一路66国流通币大全”普通商品广告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误导消费者。

  七、东营公共频道发布的“苏林卡五级超滤活水机”电器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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