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山东省减证便民、规范中介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在济南举行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8日 来源: 点击:次]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现场

  1月18日,山东省减证便民、规范中介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在济南举行,邀请省编办、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我省减证便民、规范中介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有关情况。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际水就“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背景、主要内容和落实措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事业处处长丁绍敏主持。近30家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和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40余名记者参会。

  郭际水介绍,“证照分离”改革是国务院继“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既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对商事制度改革的一次升华。“证照分离”改革,实质在于减少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即“照后减证”),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措施,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顽疾,更大地释放创业创新活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文件精神,本月12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2号)。

  郭际水还重点针对改革内容强调了四点:一是关于改革试点范围和试点期限。《实施意见》明确在全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新区共29个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要求,改革要在下半年全面推开。二是关于纳入改革范围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改革方式。《实施意见》明确在103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范围内自主选择复制推广。具体来说,一是凡是企业能够自主决策的经营活动,直接取消行政审批,或改为备案管理;二是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的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三是对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四是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定领域的,继续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风险防范。这些改革方式的目的就是将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从营业执照办理中分离出去。三是关于事中事后监管。“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简化”(审批手续)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双轮驱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按照“创新手段、强化协同”的思路,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建立以信息互联共享为基础的协同监管;以诚信管理为手段的信用监管;以风险防范为底线的风险监管;以行业组织为依托的自律监管;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辅助的社会监管,构建完善联动、协调、规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四是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共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归集和共享是关键。《实施意见》明确,加快推进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升级完善业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为基础,整合市场监管、消费维权、行政执法信息及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的涉企信息,形成市场监管大数据资源,并探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为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信息共享提供技术支撑。

  同时,郭际水指出,《实施意见》出台后,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实施意见》提出省政府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列入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建立省编办、省工商局、省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负责全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细化落实措施。《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层级和职责分工,逐项明确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对保留的行政许可等事项,要逐项梳理办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研究优化办事流程、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督查指导。《实施意见》要求,省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深入基层,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影响试点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市2018年1月份上报各功能区试点工作方案,由省政府批复后组织实施。省里将于2018年6月份组织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11月份组织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总结报告。对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延误改革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是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改革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意义、先进典型及工作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形成工作合力,营造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改革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各功能区承担这次改革试点的具体任务,要将“证照分离改革”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协调配合推进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抓紧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做到既能“放得开”,又能“管得住”。同时,要及时总结这项工作的试点经验,为下半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最后,郭际水强调,1月1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前期已对116项审批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并向全国各功能区推广的基础上,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在上海浦东新区对商事制度、医疗、建设工程等10个领域47项审批进行改革试点,进一步推进“照后减证”。要求通过一年试点,形成更多可复制的经验,向全国更大范围推广。因此,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积极推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复制上海浦东的经验,积极探索,为市场主体提供简便、快捷的

编辑:
相关新闻